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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一小區重復收公攤電費 業主不滿

  膠東在線消息編號574563的網友留言:福山西道平天然居小區星辰物業目前在交電費時沒有告之 的情況下,扣除瞭公攤費用,業主查電表時發現電量不對時詢問時,才說是扣的公攤電費。但是我們小區路燈不給開、樓梯燈不給開何來電費,物業答復是電壓器、 電路損耗,請問有這個規定嗎?從來沒聽說過,而且公攤不是包含在物業費裡嗎?請幫助糾正。

  煙臺物價局回復:物業服務費中包含公共照明費用,另收取公共照明電費屬於重復收費,如果是居民生活用電到戶價格為每度電0.5469元。請提信貸代墊缺錢急用哪裡汽車貸款供詳細情況向福山區物價局反映。電話:631161。路燈、樓道照明等不開請向住建局反映。

責任編輯:馮海玉



新聞來源http://yt.house.sina.com.cn/news/2013-09-04/081923965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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